东尼·博赞(Tony Buzan)在思维导图设计中规定“颜色不超过7种”的核心原因源于认知心理学中的 “7±2法则”(又称米勒定律),这一规则旨在优化信息处理效率并降低认知负荷。以下是具体解析:
博赞的“7种颜色规则”本质是 将认知科学原理转化为工具设计准则,通过适配人脑的先天限制,最大化思维导图的效用。这一规则平衡了信息的丰富性与认知的可行性,成为思维导图标志性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。